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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崇楷,男
年龄:58岁
工作简历:
·1951年9月参加工作
·1954年1月入党
·1989年1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
·1993年,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
南方网讯 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涉嫌受贿一案,昨日(12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省落马的最高级法官
麦崇楷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第一个被查落马的最高级法官。现年58岁的麦崇楷曾因参与审判世纪大贼“大富豪”张子强而声名大噪。
据检察机关昨日指控,1994年至1998年间,麦崇楷利用其担任中共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麦崇楷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部分群众及麦崇楷的亲属旁听了法庭的审理。法庭宣布,对麦崇楷案将择期宣判。
幼年在孤儿院度过
去年麦崇楷案发时,中纪委参与查处的结论是:麦崇楷于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个人受贿174万余元;伙同其子受贿1013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商获取巨额贷款;道德败坏,生活糜烂。随后,麦崇楷被开除党籍,撤销了九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和广东省人大代表资格,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据悉,麦崇楷一直被关押于秦城监狱。
此案目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是《刑事诉讼法》中“异地管辖”原则。
据悉,麦崇楷幼年失去父母,在孤儿院度过,是党和国家把他从苦海中解救出来,并培养他成长。麦崇楷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54年1月入党,从基层岗位一步步提升上来。1989年1月,他正式就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93年,他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随后,麦崇楷出现变化,一个例子是,他听说打高尔夫球是身份的象征,便从此乐此不疲。几年间,球技越发精湛,成了高尔夫球协会的副会长。
通过“贿托”敛财
据调查,早在1994年,麦崇楷就开始疯狂敛财。这年春季,麦崇楷在酒席上认识了大款简某。简某当时正因一桩官司被对方上诉至省高院,为使二审判决有利于己方,他请麦崇楷出马帮忙。
麦崇楷两次在简某的材料上作批示,并亲临该案的审议会为简某说话,使简某如愿以偿,并获得上千万元的利益。1995年春节,简某以拜年为名,送给麦崇楷港币40万元,同时请麦院长全家到澳门游玩。其间,简某不仅给麦崇楷夫妇与儿子当全陪,而且为麦崇楷购买时值人民币35万元的“满天星伯爵手表”,还请他们父子随意挑选名牌衣服、腰带;麦妻也获得了高级手表和金项链等丰厚礼物,价值港币2.5万元。
1996年,港商张某经人介绍认识麦崇楷。1997年8月,张某代理进口三套价值300多万美元的空调机,因涉嫌走私被查扣,他立即向麦崇楷反映此事,麦崇楷遂亲自批示。由于麦崇楷的干预,有关部门只好罚款后把空调机退回给张某。不久,麦崇楷告知张某,他要到香港办事。麦院长到达香港后,张某亲赴麦崇楷所住的丽嘉酒店,奉上感谢费港币50万元。(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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